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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光伏发电10月起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--财政部
添加时间:2017.02.20
9月29日 -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周日发布通知称,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,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,光伏发电10月起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通知指出,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去年年底,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,要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,光伏电站项目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。而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印发的通知,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,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国务院7月中旬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,2013-2015年,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,000万千瓦左右,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,500万千瓦以上。显着降低光伏发电成本,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。